主要职能:承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负责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国家药品药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除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省卫计委增补药品目录,拟订我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议。
联系电话:0796-822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