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根据授权发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办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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