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拟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市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保健工作。
联系电话:0796-8226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