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医学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使用,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员教育培训、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岗位培训。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0796-8226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