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出台硬核奖励办法 助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钟娟)为加快推进吉安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旅游市场活力,吉安县出台《吉安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共四章十九条。分别从品牌创建奖励、资金保障、用地保障和融资四个方面提供奖励和扶持政策。
该办法对新评定的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授牌后,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400万元、50万元;对新评定的省5A级、4A级乡村旅游点,授牌后,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授牌后,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酒店,授牌后,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200万元、20万元补助等补助标准。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投资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制定优惠政策。
该办法旨在鼓励和调动各类资本在我县投资发展旅游产业的积极性,开发旅游新产品,培育旅游新品牌,促进我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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