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公共交通出行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通知
抚州市公交公司、江西浙赣齐心实业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建设,加快联合奖惩措施在交通出行领域落地应用,有效激励守信行为,促进守信主体享受更加优惠的出行服务,将联合奖励机制推向更大范围和更广领域,助力推进抚州市三城同创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更多的市民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实施目的
培育和践行当代人诚信观念是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抚州良好信用环境的重要要求。对玉茗分较高的抚州市民实施公共交通出行优惠,有利于树立激励诚信的正确导向,让守信志愿者有获得感;有利于营造弘扬诚信的社会氛围,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
三、优惠对象及区域
优惠对象暂定为户籍在抚州市的个人信用积分“玉茗分”大于或等于540分的市民,优惠区域暂定为抚州市中心城区。待条件成熟更多公共交通出行领域优惠措施向全市范围内推广,相关规则由具体运营部门制定。
四、实施措施
(一)公交公司凭市民身份证和个人玉茗分截图为大于或等于540分的市民办理公交五折卡,乘坐公交车,可享受半价优惠;
(二)江西浙赣齐心实业有限公司为玉茗分大于或等于540分的市民提供共享自行车免押金使用服务;
五、保障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联合激励守信市民彰显城市设计者智慧。诚信是社会道德的根本要求,是维系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准则。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守信联合激励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通过在交通出行领域中开展守信优惠,发挥信用积分高的市民在深化改革中的生力军作用,引导社会珍视信用、累积信用、放大信用,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全社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交通出行领域优惠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研究解决问题,认真开展工作督导。支持条件成熟的县区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更加细化、更具特色、更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扩大守信联合激励试点范围,并形成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
(三)强化工作协同。要建立运转高效的守信联合激励触发反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玉茗分较高的市民公示信息导入至各部门单位的业务系统,结合激励对象在本领域的信用状况及时实施激励或者解除激励措施,并反馈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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