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两免”即办制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精神,河北省税务局积极探索,创新推进“减证便民”新举措,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两免”即办制。
税务证明事项“两免”即办制是指对市场主体在办税中应当依法提交国家保留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通过积极推动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即时查验后,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交证明材料(免提交证明)、不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求纳税人签署承诺书(免书面承诺),即时为其办理相关办税缴费事项。
河北省税务局通过优化税收大数据平台,将信息共享数据对接集成到该平台中,并增设“‘两免’即办制即时查验”模块。借助该平台,对信息查验结果符合规定的纳税人,不再需要其提交办理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或要求其签署承诺书。目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残疾证明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等3个证明事项涉及的8项涉税业务,已在全省实现涉税业务“两免”即办制。
河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刘红霞表示:“‘两免’即办制是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重要举措,实现了税费事项即办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对接,不仅进一步精简了办税所需的手续资料,大大减轻了纳税人负担,而且有效防范了纳税人虚假承诺引发的纳税信用风险和税务监管风险,助力税务部门在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中,提高社会满意度,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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