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来源:本站 作者: 更新日2018-05-29 09:51:52 点击次
审批依据: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规定>
申报资料: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到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兴桥车管所办事大厅综合受理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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