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来源:本站 作者: 更新日2018-05-28 11:10:54 点击次
审批依据: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机动车登记规定>
申报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兴桥车管所办事大厅综合受理岗办理、各大队车管所综合受理岗以及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交警窗口受理岗。
办理补领、换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受理岗审查《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行驶证,核对登记信息,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内的,补发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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