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00160-0301-2017-0002 | 分 类: | 机构设置 | |||
责任部门: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17 10:02:07 | |||
标 题: | 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市房地产业、城乡建设、建筑产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城市供水供气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业务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动态监测分析机制;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经营活动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商品房的销售、预售管理和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市中心城区《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建立和实施;负责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商品房现售备案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参与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土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的有偿出让、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发布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方案;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格的确认。
(四)负责全市建筑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等各类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审批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城市燃气经营许可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行政审批;负责全市建筑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执(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审批、审核报批的管理;
(五)负责全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备案管理;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组织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房地产、建筑行业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六)指导和监督全市工程建设活动的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雷检测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建筑施工许可管理。
(七)指导和监督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村镇建设(重点镇、小城镇、特色小镇)及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城市供水和供气的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和年度计划,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九)指导和监督全市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和监督全市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等技术鉴定,并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和监督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管理;
(十)指导和监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物业管理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配合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全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参与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
(十一)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依法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开、公示。
(十二)指导全市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的建设工程(含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十三)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建设、宣传教育、人事劳动、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编制、科级以下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
主要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机关文书档案、印章使用管理、负责本部门网站和办公自动化建设以及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奖惩、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管理、社会保障、人事档案工作和科级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继续教育、培训、职称、职业技能鉴定、成人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等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项骥 联系电话:0796-8222811
卢佳欣 联系电话:0796-8236061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服务科)
主要职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全市全面实施;负责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组织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立法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信访处置和接待人民群众(团体)的来信来访工作,为人民群众和社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负责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其它事项的审批,负责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本部门各类企业资质审批及执(从)业人员资格审批;负责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凯诚 联系电话:0796-8225196
三、计划财务科
主要职能:负责本部门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审核、财务预决算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的申报和使用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负责局属单位、局管社会团体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城建统计年报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日常监管、政府采购、财务内部控制、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综合治税信息采集等工作;监督局属单位、局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综合协调本部门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调度。
科室负责人:胡朝晖 联系电话:0796-8226863
四、城建科
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城市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城市建设、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申报、保护和利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城市供水和供气的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
科室负责人:廖凌云 联系电话:0796-8231063
五、市政项目管理科
主要职能:指导和监督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和年度计划;负责市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和项目建设年度目标督查检查、考核评比等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传飞 联系电话:0796-8226756
六、建筑业管理科
主要职能: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标准和规范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筑市场准入;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雷检测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建筑施工许可管理;参与编制工程造价定额、房屋修缮定额及技术规章,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等技术鉴定,并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和监督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管理;指导全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具体负责中心城区建设工程(含市政)的竣工验收备案审查;参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研究制定建筑行业质量监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制度;负责组织全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监督和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科室负责人:黄邦初 联系电话:0796-8231061
七、勘察设计与建筑节能科
主要职能: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工作;参与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全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和全市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负责全市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负责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案执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拟定引导、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科室负责人:谭琴 联系电话:0796-8242177
八、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主要职能:指导建立和完善全市房地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动态监测分析机制;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经营活动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商品房的销售、预售管理和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市中心城区《开发项目手册》和新建商品房楼盘表建立的监督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商品房现售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等工作的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参与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土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的有偿出让、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
科室负责人:彭云卿 联系电话:0796-8220516
九、房屋征收与物业管理科
主要职能:指导和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方案。负责审核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工作。负责拟订物业管理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与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协调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参与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
科室负责人:郭烈亮 联系电话:0796-8231693
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科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有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拟订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规定和制度,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相关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负责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负责指导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依法执业,落实主体责任或审查责任,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管;负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事故和投诉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行为;对建设工程施工装修装饰材料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做好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的其它工作。
科室负责人:何善荣 联系电话:0796-8292600
十一、住房保障科
主要职能:负责落实国家、省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指导、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信息采集、统计报表、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才住房专项规划、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市本级人才住房建设规划;负责市本级人才住房分配和人才交流房申请受理、审核及分配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科室负责人:余娜 联系电话:0796-8235123
十二、村镇建设科
主要职能:指导和监督全市推进美丽乡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镇、乡、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通用设计图集的编制和推广;负责全市村镇建筑工匠培训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牵头开展市住建局脱贫攻坚、帮乡扶村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婷 联系电话:18779610359
十三、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
科室负责人:刘志群 联系电话:0796-8333835
核定行政编制22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12名,副科级4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办公地点: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
负责人姓名:陈克龙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6-82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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