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5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吉州区城南吉州大道(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343000
联系电话:0796—8221905
附件: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住房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docx
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