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上报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采购办: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果,着力解决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市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7月2日印发了《严厉打击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围标串标、非法转包分包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5】166号),并于7月3日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
请各县(市、区)财政局采购办,要根据《通知》有关要求于7月20日前,上报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已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名单,各单位上报的名单中严禁漏报、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发现存在此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XX县(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名单统计表
联系人:习春晖 联系电话:8219991
电子邮箱:932820484@qq.com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