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好!欢迎来到吉安政府采购网!
        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第四期江西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2-07-05 00:00:00[关闭] [打印]

        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财政局文件

        吉财办〔201212


        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第四期江西省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

        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保险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第四期江西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赣财购〔20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有关保费结算方式参照往年做法,其中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办根据付款通知单先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申请财政直接支付,市本级其他单位和驻市省属单位根据付款通知单将保费转入市政府采购专户,再由定点保险机构提供合法发票和保单等复印件,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20日与市政府采购办结算。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第四期江西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保险 定点采购 通知

        抄送:各中标定点保险吉安分公司。

        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财政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8印发

        江西省财政厅实施第四期江西省各级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政府采购

        定点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赣财购[2011]30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保险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全省联动、统一招标、分级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自201211日起,继续对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现就第四期江西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采购定点保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全省各级实行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投保单位)的各类公务机动车辆。

        各投保单位必须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定点保险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以下企业为2012-2014年度全省各级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机构。

        序号

        中标企业名称

        01-01-08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01-02-08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01-03-0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01-04-08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01-05-08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01-06-08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01-07-08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01-08-08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三、实行全省联动、分级管理办法。由各设区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分别与中标保险公司当地分公司签订定点保险协议,各中标保险公司如发生违反协议行为,由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所签协议进行处理。

        四、本次定点保险服务的有效期自2012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在此期间,投保单位的公务用车参加保险,定点保险机构将按承诺的保费、折扣率和服务,为投保单位提供公务用车的保险服务。具体承诺见《定点保险机构中标折扣和服务承诺表》(附件)。

        五、为了促进各保险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提高全省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服务质量,在有效期内,各投保单位根据各定点保险机构的地域位置、中标折扣率优惠和中标服务承诺等情况,就地自主择优选择定点保险机构进行投保。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再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工作再进行招标活动,已经招标或已经另外签订协议的停止执行,必须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六、投保单位应按照实用、合理、节俭的原则,确定投保险种。

        主险:车辆损失险(按实际价值或重置价值投保)

        第三者责任险(每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附加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每座最高不超过4万元)

        不计免赔险

        以上四项为政府采购必须投保险种,其他附加险种由投保单位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投保。折扣率与上述必保险种相同。

        七、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纳入定点保险范围,但不享受本通知折扣率。

        八、第四期定点保险服务的有效期内未中标的保险机构不得对全省范围内公务用车进行承保,一经发现,各级财政部门拒绝支付车险经费,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公务用车保险政府采购活动。
         
        九、定点保险机构所承诺的折扣率,各投保单位和定点保险机构在有效期内一律按此折扣进行投保,并签订保险合同。定点保险机构应严格信守承诺,不得改变或降低其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不得采取各种方式给予回扣,一经发现核实,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取消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资格,并不得参与下一期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招标采购活动。

        十、在本《通知》有效期内,如遇国家保险监督部门批准调整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及系数的,定点保险机构应按照协议约定与原招标机构重新确定保费、服务承诺等内容,并由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采购办)另行公布。

        十一、理赔服务。定点保险机构接到出险报案后,理陪人员应在承诺时间内赶到报案现场,办理相关理赔手续。定点保险机构应根据服务承诺(附件),按照各定点保险机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出险车辆提出理赔意见,并按承诺的时限支付赔款。定点保险机构在对出险车辆定损时必须按正品配件价格计算。

        十二、定点保险机构必须将所承诺的保费费率、折扣率及计算方法、理赔程序、服务措施以及联系和监督方法等内容,用《服务手册》的形式,在上门服务时送达投保单位,以便投保单位查询和监督。

        十三、保费结算方式。根据保监会“先付款,后出单”的规定,结算时,定点保险机构可以先提供预单给投保单位。投保单位根据预单进行结算,结算后定点保险机构再提供合法发票。省直单位由投保单位与定点保险机构直接结算,并以非现金方式支付,结算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15天,各级设区市以下投保单位的保费结算形式由各地财政部门自定。结算时间一般不超过20天。在定点保险机构范围外参保的,投保单位财务部门应不予报销,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投保经办人员的责任。

        十四、投保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定点保险机构提出正常服务项目以外的不合理要求,否则,定点保险机构可向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定点保险机构存在返利或回扣等任何不良行为或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至取消定点保险机构资格,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十五、各设区市财政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将本《通知》转发给当地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和各县(市区)执行。省直驻各设区市、县(市、区)的各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可就地按本《通知》规定投保。

        十六、省直各主管部门应将本《通知》转发下属单位,并要求本部门下属单位按本《通知》执行。中央驻赣各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七、本通知自201211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险种和折扣幅度表

        投标人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邮政编码

        330009

        单位地址

        南昌市中山路528

        联系电话

        0791-86631137

        法定代表人

        吴焰

        报案专线

          95518

        联系人

         刘建红

        联系电话

        0791-86631137

        险种

        险别

        保险

        金额

        一年期的基本保费(元)

        优惠率(%

        投标净保费(元)

        基本险

        车辆损失险

        20万元(新车购置价或重置价)

        2049

        30%

        1434.30

        第三者责任险

        20万元

        1317

        30%

        921.90

        附加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20万元(5*4万)

        560

        30%

        392.00

        不计免赔特约险

        ﹨ 

          588.9

        30%

          412.23

        合计

        1148.90

        30%

        804.23

        玻璃单独破碎险

        30%

        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

        30%

        车上货物责任险

        30%

        机动车停驶损失险

        30%

        新增设备损失保险

        30%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30%

        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

        30%

        随车行李物品损失保险条款

        30%

        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条款

        30%

        附加机动车出境保险

        30%

        拖车服务特约条款

        30%

        代步机动车服务条款

        30%

        附加油污污染责任险

        30%

        法律费用特约条款

        30%

          

        4514.9

          30%

          3160.43

        备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纳入定点保险范围,但不享受折扣率

        说明:

        1.优惠率=[(基本保费-投保净保费)÷基本保费] ×100%

        2.政府采购保险价=基本保费×(1-中标优惠率)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险种和折扣幅度表

        投标人名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邮政编码

        330009

        单位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沿江中大道100

        联系电话

        0791-86650202

        法定代表人

        报案专线

        95519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91-86650202

        险种

        险别

        保险金额

        一年期的基本保费(元)

        优惠率(%

        投标净保费(元)

        基本险

        车辆损失险

        20万元(新车购置价或重置价)

        2049

        30%

        1434.3

        第三者责任险

        20万元

        1317

        30%

        921.9

        附加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20万元(5*4万)

        560

        30%

        392

        不计免赔特约险

        588.9

        30%

        412.23

        玻璃单独破碎险

        30%

        车身划痕损失险

        30%

        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

        30%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30%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30%

        机动车停驶损失险

        30%

        附加换件特约条款

        30%

        随车行李物品损失保险

        30%

        新车特约条款AB

        30%

        附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

        30%

        附加油污污染责任保险

        30%

        附加机动车出境保险

        30%

        异地出险住宿特约保险

        30%

        ,

        法律费用特约条款

        30%

        多次事故免赔率特约条款

        30%

        节假日行驶区域扩展特约条款

        30%

        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

        30%

        合计

        1148.9

        30%

        804.23

          

        4514.9

        30%

        3160.43

        备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纳入定点保险范围,但不享受折扣率

        说明:

        1.优惠率=[(基本保费-投保净保费)÷基本保费] ×100%

        2.政府采购保险价=基本保费×(1-中标优惠率)

        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险种和折扣幅度表

        投标人名称

        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邮政编码

        330002

        单位地址

        南昌市站前西路226

        联系电话

        0791-86271359

        法定代表人

        薛晓康

        报案专线

        95500

        联系人

        皮利伟 

        联系电话

        0791-86265735

        险种

        险别

        保险金额

        一年期的基本保费(元)

        优惠率(%

        投标净保费(元)

        基本险

        车辆损失险

        20万元(新车购置价或重置价)

        2049

        30

        1434.3

        第三者责任险

        20万元

        1316

        30

        921.2

        附加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20万元(5*4万),

        560

        30

        392

        不计免赔特约险

        ﹨ 

        588.75

        30

        412.13

        合计

        4513.75

        30

        3159.63

        其它附加险种及特约条款

        自燃损失险条款

        30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30

        新增设备损失险条款

        30

        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条款

        30

        涉水损失险条款

        30

        车轮单独损坏险条款

        30

        零部件、附属设备被盗窃险条款

        30

        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

        30

        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条款

        30

        随车携带物品责任险条款

        30

        特种车车辆损失扩展险条款

        30

        特种车固定机具、设备损失险条款

        30

        道路污染责任险条款

        30

        车损免赔额特约条款

        30

        救援费用特约条款

        30

        修理期间费用补偿特约条款

        30

        事故附随费用特约条款

        30

        更换新车特约条款

        30

        多次事故免赔率特约条款

        30

        使用安全带特约条款

        30

        附加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30

        法律服务特约条款

        30

        节假日行驶区域扩展特约条款

        30

        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

        30

        换件特约条款

        30

          

        4513.75

        30

        3159.63

        备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纳入定点保险范围,但不享受折扣率

        说明:

        1.优惠率=[(基本保费-投保净保费)÷基本保费] ×100%

        2.政府采购保险价=基本保费×(1-中标优惠率)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险种和折扣幅度表

        投标人名称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邮政编码

        330006

        单位地址

        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287

        联系电话

        0791-86835590

        法定代表人

        蒋明

        报案专线

        95590

        联系人

        黄涛

        联系电话

        0791-86353214

        13807087057

        险种

        险别

        保险金额

        一年期的基本保费(元)

        优惠率(%

        投标净保费(元)

        基本险

        车辆损失险

        20万元(新车购置价或重置价)

        2049

        30%

        1434.3

        第三者责任险

        20万元

        1317

        30%

        921.9

        附加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20万元(5*4万)

        560

        30%

        392

        不计免赔特约险

        588.9

        30%

        412.23

        合计

        4514.9

        30%

        3160.43

        全车盗抢险

        30%

        火灾爆炸损失险

        30%

        附加停驶损失险

        30%

        附加新增设备损失险

        30%

        附加自燃损失险

        30%

        车上货物责任险

        30%

        特种车辆固定机具、设备损坏扩展条款

        30%

        机动车辆污染责任险

        30%

        代步车费用特约险<, SPAN lang=EN-US>

        30%

        整车更换特约险

        30%

        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

        30%

        教练车附加险

        30%

        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责任扩展条

        30%

        附加机动车辆救助特约险

        30%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30%

        零配件更换特约险

        30%

        随车行李物品损失保险

        30%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条款

        30%

        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

        30%

        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

        30%

        多次出险增加免赔率特约条款

        30%

        附加机动车出境保险

        30%

          

        4514.9

        30%

        3160.43

        备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纳入定点保险范围,但不享受折扣率

        说明:

        1.优惠率=[(基本保费-投保净保费)÷基本保费] ×100%

        2.政府采购保险价=基本保费×(1-中标优惠率)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险种和折扣幅度表

        投标人名称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邮政编码

        330006

        单位地址

        南昌市沿江北大道紫金城A15-17

        联系电话

        0791-88155071

        法定代表人

        孙建平

        报案专线

        95511

        联系人

        黄金华

        联系电话

        0791-88155071

        险种

        险别

        保险金额

        一年期的基本保费(元)

        优惠率(%

        投标净保费(元)

        基本险

        车辆损失险

        20万元(新车购置价或重置价)

        2049

        30%

        1434.3

        第三者责任险

        20万元

        1317

        30%

        921.9

        附加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20万元(5*4万)

        560

        30%

        392

        不计免赔特约险

        588.9

        30%

        412.23

        合计

        4514.9

        30%

        3160.43

        全车盗抢险

        30%

        玻璃单独破碎,

        30%

        车身划痕损失险

        30%

        车辆停驶损失险

        30%

        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

        30%

        涉水行驶损失险

        30%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条款

        30%

        附加油污污染责任险

        30%

        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

        30%

        保险事故附随费用损失险

        30%

        车辆重置特约险条款A

        30%

        车辆重置特约险条款B

        30%

        换件特约险

        30%

        系安全带补偿特约险

        30%

        特种车特约条款

        30%

        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

        30%

        代步车费用险

        30%

        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30%

        附加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30%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30%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

        6座以下

        950

        ---

        950

          

        5464.9

        ---

        4110.43

        备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纳入定点保险范围,但不享受折扣率

        说明:

        1.优惠率=[(基本保费-投保净保费)÷基本保费] ×100%

        2.政府采购保险价=基本保费×(1-中标优惠率)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险种和折扣幅度表

        投标人名称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分公司

        邮政编码

        330029

        单位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385号恒茂国际中心16号楼B15

        联系电话

        0791-866692987901

        法定代表人

        杜林

        报案专线

        95552

        联系人

        祝毅

        联系电话

        0791-86663333-7907

        险种

        险别

        保险金额

        一年期的基本保费(元)

        优惠率(%

        投标净保费(元)

        基本险

        车辆损失险

        20万元(新车购置价或重置价)

        2049

        30%

        1434

        第三者  责任险

        20万元

        1317

        30%

        922

        附加险

        车上人员 责任险

        20万元, 5*4万)

        560

        30%

        392

        不计免 赔特约险

        589

        30%

        412

        合计

        4515

        30%

        3160

        全车盗抢险

        523

        30%

        366

        全车盗抢险不计免赔

        104

        30%

        73

        玻璃单独破碎

        280

        30%

        196

          

        5422

        30%

        3795

        备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纳入定点保险范围,但不享受折扣率

        说明:

        1.优惠率=[(基本保费-投保净保费)÷基本保费] ×100%

        2.政府采购保险价=基本保费×(1-中标优惠率)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险种和折扣幅度表

        投标人名称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邮政编码

        330046

        单位地址

        江西省政府北二路71

        联系电话

        0791-86208181

        法定代表人

        报案专线

        95505

        联系人

        刘辉林

        联系电话

        13307091228

        险种

        险别

        保险金额

        一年期的基本保费(元)

        优惠率(%

        投标净保费(元)

        基本险

        车辆损失险

        20万元(新车购置价或重置价)

        2049

        30%

        1434.3

        第三者责任险

        20万元

        1317

        30%

        921.9

        附加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20万元(5*4万)

        560

        30%

        392

        不计免赔特约险

        588.9

        30%

        412.23

        合计

        1148.9

        30%

        804.23

        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可选免赔额特约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专修厂维修特约险、置换新车费用补贴特约险、代步费用补贴特约险、随车携带特品损失险、发动机单独损坏特约险、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特约险、承运货物责任险、法律援助及费用补贴特约险等

        30%

          

        4514.9

        30%

        3160.43

        备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纳入定点保险范围,但不享受折扣率

        说明:

        1.优惠率=[(基本保费-投保净保费)÷基本保费] ×100%

        2.政府采购保险价=基本保费×(1-中标优惠率)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险种和折扣幅度表

        投标人名称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邮政编码

        330006

        单位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183号航洋大厦九楼

        联系电话

        0791-82198366

        法定代表人

        张维功

        报案专线

        95510 

        联系人

        熊建华

        联系电话

        0791-82198366

        险种

        险别

        保险金额

        一年期的基本保费(元)

        优惠率(%

        投标净保费(元)

        基本险

        车辆损失险

        20万元(新车购置价或重置价)

        2049.00

        30

        1434.30

        第三者责任险

        20万元

        1317.00

        30

        921.90

        附加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20万元(5*4万)

        560.00

        30

        392.00

        不计免赔特约险

        ﹨ 

        588.90

        30

        412.23

        30

        玻璃单独破碎险

        30

        自燃损失险

        30

        新增设备险

        30

        选择修理厂特约险

        30

        代步车费用险

        30

        救助特约条款

        30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

        30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30

        法律费用特约险

        30

        使用安全带补偿特约险

        30

        异地出险住宿交通费特约险

        30

        可选免赔额特约险

        30

        换件特约险

        30

        多次事故增加绝对免赔率保费优待特约险

        30

        车上货物责任险

        30

        免税机动车关税责任险

        30

        附加机动车出境保险

        30

        新车特约险

        30

        污染责任保险

        30

        机动车零部件、附属设备盗窃险

        30

        租车人人车失踪特约险

        30

        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扩展险

        30

        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扩展险

        30

        总计

        4514.90

        30

        3160.43

        交强险费率浮动按照保监会(保监发[2007]52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执行。

        备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纳入定点保险范围,但不享受折扣率

        说明:

        1.优惠率=[(基本保费-投保净保费)÷基本保费] ×100%

        2.政府采购保险价=基本保费×(1-中标优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