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2022年7月22日发布的招标文件补遗说明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第二节“采购需求”第(二)条“商务条件”第10款“签订及履行合同”第10.3项内容“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现澄清修改为:“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二、除上述公告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补遗文件。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