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通知书
投诉人重庆领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江西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机关在处理投诉人对“永丰县新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HDYFGK2021-013)”项目评标过程提起的投诉案中,于2022年2月17日收到投诉人的撤诉函,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现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投诉处理。
永丰县财政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