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管理办法
(二零二壹年十月)
《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发布规范及管理规则》
第一章 前言
为规范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供应商发布商品行为,提高商品信息质量,保障采购实体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在电子卖场商品发布的基本规范,凡供应商通过本卖场发布商品及其信息的,均适用本规则。
第三章 定义
第一条 本规则所称电子卖场是指依托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搭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服务政府采购各方参与实体,实施网上交易和动态监管的信息化服务平台,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站地址:www.jxemall.com。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供应商,是指于电子卖场经营商品或服务的法律实体。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商品类目,是指本卖场结合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参考行业规范和市场通用标准类目分类情况,根据商品品类特征对商品发布类目做出的归类。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之商品是指供应商在电子卖场发布并可供销售的货物或服务。电子卖场销售的商品应当是符合标准、配置通用、市场可买、货源充足、信息完整、服务完善的产品,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满足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及相关产业政策,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
(二)商品来源渠道合法,保证原厂原装、全新正品;
(三)商品的规格型号、配置参数、服务标准等应当与市场销售的商品信息保持一致,不得销售专供、特配商品;
(四)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厂家官方网站对外公布的价格,也不得高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
(五)商品按照调试或提供服务中涉及另行购置配件或支付服务费用的,应当公开有偿收费标准,未公开收费标准的,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
(六)应当对应电子卖场交易目录分类上架商品,不得上架电子卖场交易目录范围外的商品。
第四章 商品上架方式
电子卖场商品发布和上架方式分为手工录入和数据对接两种方式。手工录入是指供应商直接在电子卖场上手工录入商品信息;数据对接是指供应商依据电子卖场相关数据接口规范,向电子卖场推送商品信息。自有电子商务平台应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经运营服务机构审核后向电子卖场推送商品信息。
第五章 商品信息规范
供应商发布的商品必须符合电子卖场设置的商品品目分类,按照最匹配原则选择正确的商品分类上架商品,不得上架电子卖场交易目录范围外的商品。
(一)商品标题格式规范:中文/英文品牌名+型号+规格(如尺寸/规格/主要材质等)+商品品名。
(二)商品标题中不得出现堆砌关键词、夸大性修饰词、促销词等,标题建议30个字内。
(一)商品主图像素不小于800*800px,大小不超过1M,支持JPG、JPEG、PNG格式,图片需清晰,亮度充足,布满画布。
(二)商品主图必须为实物拍摄图片且须达到两张及以上,第一张图片为商品正面图。
(三)商品主图不得出现除品牌LOGO以外的水印,不得为拼接图片,不得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与商品无关的内容,不得出现促销、夸大描述、外网导购等内容。
(四)商品主图建议为白底图,图片中可以适当加入道具或装饰物作为衬托,但需要与销售商品作区分。
(五)每款商品提供3至5张不同的介绍图片,且其中至少包含1张商品正面图片(主图应展示商品的外形轮廓),推荐展示:商品品牌信息、产品细节图、强制认证信息等。
(六)对所使用的图片,供应商应拥有合法使用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对于图片中涉及他人肖像权的,供应商应确保已获得授权,且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合理使用。
(一)供应商发布的商品信息必须与实际商品相符。
(二)商品品牌即商品商标,需要合法合规,卖场认可已注册和已被受理商标。商品品牌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商品标题、参数、详情页等填写的品牌需要保持一致。本卖场已收录的品牌可直接选择使用,未收录的需申请审核入库后使用。没有注册商标的须选择“无品牌”,不得用生产厂家或销售商的名称替代注册商标,不得乱选品牌。
(三)商品型号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商品标题、参数、详情页等填写的型号需要保持一致。若厂家未定义商品型号的,供应商可按实际商品信息编写。
(四)商品各属性项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不得填写纯符号等无效内容。
(一)发布商品或申请标准商品模板(SPU/CSPU)时,需填写具备一定公允力和影响力的主流大型电商网站同款商品链接,同款不同规格商品需要填写多个对应商品链接。
(二)填写的电商平台链接对应的商品需与本卖场商品保持一致。
(一)商品详情建议图片和文字相结合,且展示的信息必须与主图、产品属性信息一致。
(二)商品详情页不允许填写其他店铺或者外部网站信息,填写“电商平台链接”项除外。
(三)商品介绍描述中明确商品售后服务及保障的,不得虚假描述。
(四)商品介绍描述中提供退换货的,应写明服务政策、售后时效等。
(一)商品品牌、型号、规格等信息均需真实准确,与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
(二)特殊商品须取得行业行政许可,并向平台提供资质审查。未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的,不得发布相应的商品。
(三)供应商应对商品所使用的图片、LOGO拥有合法使用权,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合理使用,不得盗用他人图片,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四)对商品涉及的商标权、着作权、专利权、肖像权拥有合法使用权,且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合理使用。
(五)商品所有信息描述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使用违反广告法的宣传描述,及易引起误解的相关词汇;禁止使用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反动等描述;禁止使用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等歧视的描述;禁止使用诋毁、侮辱等不符合公序良俗,以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发布商品时不得滥用销售规格属性发布套餐商品,或者在一款商品的销售规格属性选择区放置不同商品等。
(七)电子卖场商品的配置参数、市场价格、服务标准等信息随市场发生变化或者型号停产、缺货的,供应商应当及时进行更新或下架。
(八)供应商不得在本平台上重复铺货,或通过修改价格、计量单位、图片等方式发布相同产品(同品牌、型号)。
(九)服务类、工程类商品需要针对不同采购人或不同的需求报价的,应该设立或从标准商品中选择商品。标准商品无法满足实际需要、需要增设商品的,供应商需向省财政厅书面申报。
(十)涉及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类商品需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才可入驻。
第六章 商品价格规范
第十二条 商品介绍页面里有商品价格的,则必须和商品报价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 供应商禁止采取标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与实际不符的方式进行促销活动。
第十四条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供应商不得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供应商权益。
第七章 商品质量规范
第十六条 供应商应当保证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采购人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第十七条 供应商销售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一)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二)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产品;
(三)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产品;
(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九条 供应商发现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采购人,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供应商应当承担采购人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条 商品质量需符合国家、行业或产品上所标识的产品执行标准,不得发布残次品。
第二十一条 商品必须为正品,不得发布盗版商品或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商品
第八章 违规处罚规范
电子卖场商品实行标准化管理,厂家或厂家委托的供应商有义务协助财政部门、运营服务机构共同建设和维护。
供应商未按本规则及本卖场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对类目错放、品牌错选、标题不规范等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类违规商品,根据具体违规行为,按照业务管理办法或卖场规则处理。处理类型包括:下架商品、冻结商品、删除商品、降权商品、关闭店铺等。
供应商未按相关业务管理要求、自主承诺或价格高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10%及以上(同期系指价格监测信息查询当日,大型电商系指天猫、京东、苏宁,平均销售价系指大型电商自营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前3名的算术平均价,如无法查询到自营商品或不足3个的,以大型电商能买到的相同商品补足),根据具体违规行为,按照业务管理办法或平台规则处理。处理类型包括:下架商品、冻结商品、删除商品、降权商品、关闭店铺等。
经各级监管部门检验、卖场抽查检验、采购人投诉举证证实商品质量不合格,或供应商无法提供商品质量证明的,按照业务管理办法或卖场规则处理。处理类型包括:下架商品、冻结商品、删除商品、降权商品、关闭店铺等。
第九章 附则
本规则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并根据各主管机构需求和业务发展变化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审核标准》
电子卖场商品审核人员依据《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发布规范及管理规则》开展商品审核工作:
(1)对所有供应商申请上架的商品逐个进行合规性审核,如商品审核存在问题,系统将以通知的方式告知供应商审核结果;如审核无异,商品上架。
(2)审核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申请上架的商品存在问题,将根据商品问题类型进行对应结果反馈与处理,详细审核标准如下所示:
1.商品类目审核标准
供应商申请上架的商品必须符合电子卖场设置的现有类目分类,按照最匹配原则选择正确的品目分类上架商品。为避免采购计划无法关联商品,要求上架的商品必须选择到最次级类目(三级目录),每一件具体的商品都指向具体可申请的采购目录。
2.商品名称审核标准
商品名称格式规范要求为:中文/英文品牌名+型号+规格(如尺寸/规格/主要材质等)+商品品名。商品名称中不得出现堆砌关键词、夸大性修饰词、促销词等(比如最美、最便宜、折扣、包邮、专供、特供等),标题建议30个字以内。
3.商品图片审核标准
(1)商品图片像素不小于800*800px,大小不超过1M,图片质量需清晰,不能虚化,并且满画布显示,图片要保证亮度充足且必须提供3张及以上不同介绍图片,且其中至少包含1张商品正面图片(主图应展示商品的外形轮廓,最少要一张),图片中的商品应体现与商品品牌相关信息。
(2)商品图片不得出现除品牌LOGO以外的水印,如“京东”“天猫”“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的水印,以免发生图片侵权引起的纠纷。不得为拼接图片,不得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与商品无关的内容,不得出现促销、夸大描述、外网导购、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等内容。
4.商品价格审核标准
市场价即优惠前的售价,协议价即在平台销售的最高限价(不包括附加费用,如运费、安装费、配套服务费等),这两个价格由供应商自行填写,但市场价必须等于或小于电商链接价格、协议价必须等于或小于市场价。平台会根据价差自动计算优惠率(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10%及以上)。
5.电商链接审核标准
供应商在江西省电子卖场申请上架商品时,需提供同品牌、同型号有明确售价的同款商品在主流电商网站的销售链接,此链接中的销售价格作为供应商填写的商品市场价依据。
(1)此链接应为能访问的链接,不得出现空白页面、无法访问、与所售商品无关的其他链接。
(2)同款不同规格商品需要填写多个对应商品链接。
(3)主流电商网站名单:
《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目录》中货物类商品 (车辆类除外) | 车辆类商品 |
京东(www.jd.com) 苏宁(www.suning.com) 国美(www.gome.com.cn) 天猫(www.tmall.com) | 汽车之家(www.autohome.com.cn) 腾讯汽车(auto.qq.com) 懂车帝(www.dongchedi.com) |
(4)供应商上架的商品确属在规定的主流电商网站没有销售的,可以提供有明确售价的该商品官网销售链接(没有主流电商链接的情况1)。
(5)供应商上架商品既未在主流电商网站销售也没有官网链接的,允许供应商填写类似商品并备注无对应链接提交审核(没有主流电商链接的情况2)。
6.参数属性审核标准
(1)商品品牌、型号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商品名称、参数、详情页等填写的品牌、型号需要保持一致。
(2)产地、生产厂商需按商品实际情况填写,产地为境外,或生产厂商为境外企业,及被标记为进口的商品皆不允许上架。
(3)计量单位需明确,商品名称处与价格信息处计量单位需一致。
(4)商品各属性项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不得填写纯符号等无效内容。
7.商品详情审核标准
商品详情需以图片和文字相结合,且展示的信息必须与商品主图、产品参数、属性信息一致。商品详情页不允许填写其他店铺或者外部网站信息,不得出现非法内容、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及与所售商品无关的其他内容。
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商品审核标准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商品原则上同网上超市商品审核标准一致,此处需要重点核对商品优惠率是否等于或高于供应商招标入围合同中的填报价,低于招标合同中优惠率的商品不予上架。涉及到不好定价的商品,如印刷服务需根据采购需求协商的,价格处可填写“面议”。
对协议供货公务用车板块商品,还需特别注意不同品目下的价格限定,超过限价的商品不得上架,具体价格限定见下图:
商品名称 | |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 |
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 品目一: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
品目二: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 | |
品目三: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 |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 品目一: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
品目二: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 | |
品目三: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 |
轻型货车,是指皮卡、轻型载货汽车、厢式运输车。 | 品目一: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2.9升(含)以下的皮卡; |
品目二:价格13万元以内、排气量2.9升(含)以下的轻型载货汽车; | |
品目三:价格15万元以内、排气量2.9升(含)以下的厢式运输车。 | |
越野车(含SUV) | 品目一: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越野车(含SUV); |
品目二: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2.0升(含)以下的越野车(含SUV); | |
品目三:价格40万元以内、排气量2.3升(含)以下的越野车(含SUV)。 | |
新能源汽车指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纯电动汽车 | |
轿车 | 补贴后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
客车 | 品目一:补贴后价格25万元以内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 |
品目二:补贴后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 |
新能源轻型货车,是指纯电动皮卡、轻型载货汽车、厢式运输车。 | 品目一:补贴后价格26万元以内的纯电动皮卡; |
品目二:补贴后价格24万元以内的纯电动轻型载货汽车; | |
品目三:补贴后价格22万元以内的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 |
新能源越野车(含SUV),指补贴后价格25万元以内的越野车(含SUV)。 |
三、问题处理登记表(举例)
问题 | 举例 | 处理方式 | |
商品类目 | 上架非江西电子卖场可销售的商品 | 上架“定制、处方药”等商品 | 供应商按商品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供应商未修改再次申请上架,暂停商品审核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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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商品分类错误 | 打印机上架到多功能一体机 | ||
商品名称 | 商品名称包含多个品牌 | 得力(deli)晨光9932 | |
商品名称、品牌与图片或详情中的信息不一致 | 商品名称为得力(deli)9932,商品图片、商品详情等信息出现“晨光” | ||
商品名称重复 | 得力(deli)得力9932 | ||
商品名称信息不完善 | 得力 | ||
商品图片 | 商品图片体现无关或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 | 图片有“京东”水印、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 | |
图片与名称等信息不符 | 得力(deli)9932碎纸机,图片为得力高拍仪 | ||
图片不清晰、不完整、未上传成功、尺寸大小不合规等 | 图片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看不全实物 | ||
商品价格 | 协议价高于市场价、市场价高于电商链接价 | 协议价为998元,市场价为968元,电商链接价为958元 | |
商品链接 | 链接非同品牌、同型号有明确售价的同款商品在主流电商网站的销售链接 | 商品为得力(deli)9932碎纸机,链接商品为得力高拍仪 | |
链接出现空白页面、无法访问、与所售商品无关
| 链接网页无法访问 | ||
同款不同规格商品未填写多个对应商品链接 | 联想/Lenovo 启天M435商用台式电脑,显示器21.5英寸集成显卡与显示器23.8英寸2G独显为同一链接 | ||
参数属性 | 商品品牌、型号与商品名称不一致 | 商品名称得力(deli)9932碎纸机,参数属性处型号为9918 | |
产地为境外,或生产厂商为境外企业,及被标记为进口的商品 | 产地为意大利、生成厂商为澳大利亚等 | 产地为境外,或生产厂商为境外企业,及被标记为进口的商品申请上架的,停止供应商协议30天 | |
计量单位不明确或错误 | 商品名称处计量单位为一提,参数处计量单位为一卷 | 供应商按商品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供应商未修改再次申请上架,暂停商品审核7天) | |
商品参数未按实际填写或填写为纯符号等无效内容 | 产品尺寸应为75*75CM的,被填写为&%¥#@! |
| 商品参数未按实际填写或填写为纯符号等无效内容 | 产品尺寸应为75*75CM的,被填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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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 商品详情未填写或详情内容缺失 | 商品详情处为空白 | |
商品详情与商品名称、图片、分类不符 | 商品名称为“得力(deli)9932碎纸机”,商品详情“得力碎纸机是联想旗下知名品牌” | ||
商品详情页填写其他店铺、外部网站信息 | 商品详情页填写中关村在线等 |
《常见商品审核驳回原因汇总》
常见商品审核驳回原因有如下几点:(一)商品类目未选择正确分类;(二)商品名称不符合规范;(三)商品图片像素过低、及图片带有其他电商平台水印、logo、联系方式敏感信息等;(四)商品协议价格高于市场价,市场价高于电商链接价。(五)电商链接未使用同款商品在主流电商网站的销售链接。(六)商品参数处计量单位有误,产地、生成厂商为境外。(七)商品详情处过于简单,未图文结合,上传商品介绍图。具体案例如下:
一、商品品目
上架商品未对应正确的商品品目;
二、商品图片
(1)商品图片与所发布的商品不符;
(2)图片为拼接图片;
(3)商品主图非实物拍摄正面图片;
(4)主辅图像素小于800*800px;
(5)商品图片有除品牌LOGO以外的水印或其他电商平台LOGO等信息;
三、商品价格
市场价必须等于或小于电商链接价格、协议价必须等于或小于市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