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通知
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吉财购[2017]35号文件通知要求,你公司在代理万安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JXZF2016-JN-G001)、万安高陂田北二期农民画征集及户外墙体彩绘项目(JXZF2016-JN-G002),公开招标文件中技术和商务评分中设制了严重的地域限制、存在歧视或排斥其他供应商条款。违反《政府采购法》第22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之规定;万安县市场和质监局识别服饰和标识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未按要求进行挂网公告,未提供谈判代表法人授权函。违反财库[2015]135号之规定。
根据以上查明事实,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金壹万伍仟元整。罚金于2017年12月10日前缴入财政局国库。
万安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