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00000--2013-0025 | 分 类: | 县市区 | |||
责任部门: | 万安县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3-02-21 00:00:20 | |||
标 题: | 万安县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万安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万安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累计统计,统计期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万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万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万安县凤凰路20号发改委办公楼四楼,邮编:343800,联系电话:0796-5709995,传真:0796-5701207,电子邮箱:wazww@beivbo.com)。
一、概述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县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工信委、县法制办、县政务信息网络中心抽调工作人员进行办公,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有力领导下,我县各乡镇场、有关单位认真部署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及时公开,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扎实有效。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县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建设。一是制定了《万安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程序、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从根本上保障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日常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经过专门的保密审查才能对外发布。一年来未发生过信息公开泄密事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三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部门时,及时进行沟通、联络、确认,并向主管领导汇报,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一致。四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评议监督检查,同时每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特邀监察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等人员对各乡镇场、有关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集中评议活动,评议结果作为被评议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五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把监督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在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权。六是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七是制定了《万安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为及时发现、明确责任、迅速处置、得当控制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提供了工作指导和制度保障。八是制定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对各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惩处措施,保证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一是年初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二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政务建设,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县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载体。为此,在我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的显眼位置专门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并建立和畅通了链接,只需一键即可进入信息公开平台首页进行信息查询和检索。并且网站还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入口,需要申请查询信息的群众只需根据网页的提示填写好相关信息并提交,就能轻易快捷的完成申请政府信息的操作。三是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办等相关部门通过不定时网上查看信息发布情况,对填报不规范、分类不准确和更新不及时的单位,及时通知其进行纠正。同时,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还定期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并编发督查通报。对信息公开及时、格式规范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四是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明确要求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把懂电脑、精业务、有责任心的人选入信息员队伍,并且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员的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加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一是加强对《条例》和其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我县将《条例》列为创造学习型机关的必读内容,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必须熟悉、了解和掌握《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二是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公告栏等多种方式积极向干部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大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一方面,我县坚持每年年初举行全县信息公开总结表彰大会。在表彰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由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对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集中学习《条例》精神、讲解网上填报知识和要求、现场交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取得良好成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简报》的导向作用,提出规范填报的明确标准和要求,定期对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的信息填报质量进行点评,同时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及时进行宣传介绍和交流推广,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县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数量,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按照有关要求,我县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共70个单位。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全县70个责任单位在万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主动发布信息30588条,较上年末增长55.0%,其中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60条。从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看,53个县直单位年末累计发布信息20487条,较上年末增长63.4%,其中当年发布7950条;17个乡镇场年末累计发布信息10101条,较上年末增长40.5%,其中当年发布29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和公开形式。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看,虽然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在信息类别上各有侧重和不同,但总体看仍是以工作动态信息、法规文件信息和发展规划信息为主。从主动公开的形式看,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起到了主渠道作用,我县政府信息全部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进行了公开。同时,我县还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纸、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扩展了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从主动公开的信息时效来看,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基本上都能按照《条例》规定,对下行文和政务动态类信息自生成后5个工作日发布,其他类信息在10个工作日发布,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到位,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及时公开,有效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所以,尽管依申请公开方式多样,渠道也方便快捷,如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入口,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县长信箱,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场便民服务中心和单位办公场所设立了相关接待窗口,2012年我县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和及时,人民群众较为满意,2012年我县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有效维护了政府形象,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2012年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数量还需要进一步增加;二是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交接不到位,难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三是虽然进行了一系列宣传动员,让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基层,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知之甚少,他们不了解通过何种途径查询政府信息。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县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长效运行。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切实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把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地公开,对于涉密的不能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从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开展培训,提高水平。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和水平,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充分挖掘可供公开的信息资源,丰富信息公开的类别,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三是加强宣传,形成氛围。进一步加强宣传《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让群众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种途径和渠道,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使全县上下形成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管理,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督促全县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切实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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