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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D00000--2018-0025 分 类: 县市区
        责任部门: 吉水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8-02-10 10:43:13
        标 题: 吉水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浏览:
        吉水县



        吉水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综合各乡镇及市政府各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sh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地址:行政中心北4楼415室,邮编:331600;电话:0796—8689325,传真:0796—8680885;电子邮箱:jsxzfb@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各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层层分解落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强化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轨道,我县成立了吉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厚楷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梁棉利兼任主任,发改委主任许招满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政府办、县优化办、县保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发改委、县史志档案局、县监察局、县信息中心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查。县直各有关单位和乡镇都成立或指定了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全县专职或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达120余人,全年累计举办培训班1期,召开全县信息工作会议1次。通过培训,提高了信息员的操作水平,建立起县、乡(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2.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凡负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机构都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遵照《条例》精神并参照省、市有关做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有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共计87个责任主体,其中乡镇人民政府18个,县直单位69个。

          3.继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我县在以会议材料形式汇编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的同时,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突出重点、健全机制等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吉水县2017年度乡镇和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关于召开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的通知》、《关于举办吉水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培训班的通知》、《关于吉水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吉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的多项制度。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点分别设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通道,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了分工,细化了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4.强化指导督查

          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力度,确保了内容全面、格式规范、填报准确。年初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大了网上查看的力度,督查了各发布主体责任单位的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情况,对我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信息数量、发布质量、公开时效、内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查缺补漏。编制了吉水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文件,并通过开设网上专栏、建立政务公开QQ群、实行网上互动、编发专题简报及向上报送信息等方式开展了二次实地督查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开展不定期的电话、网上督查;下发了关于上报单位信息员名单的文件,明确要求务必保持信息员队伍稳定,未经同意,不得随便更换人员;定期公布各单位信息发布最新进展。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抓公开程序规范促公开。以公文起草程序规范化及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化为抓手,通过制作和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材料、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了全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的思想认识。组织全县69个县直部门和18个乡镇共计87个信息公开主体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通过考试。

          2.抓公开主体落实促公开。以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落实信息公开任务为抓手,县政府办下发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各信息公开主体的工作要求,有效提高全县政府信息的公开比率,扩大公开范围。今年以来,县本级69个县直有关部门和18个乡镇按照实际,依托信息公开平台落实信息公开任务,并进一步实现信息分类发布、分类统计,逐步形成信息公开常态化,强化公开结果。

          3.抓督查考核,促公开。进一步分阶段、分重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公开责任。一是1月份深入全县各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就公开内容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等工作开展年初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调研,以了解需求,统筹全年工作;二是就2017年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年中检查;三是12月份将分重点对87个公开主体单位就公开内容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等工作进行年终考核。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今年我县继续把落实《条例》和《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主动公开。

          1.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推进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县2017年以来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县政府决定取消对应市政府精简的事项22项,承接市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权力项目3项(县旅发委、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分别有效承接下放的3项行政权力),县级对应市政府调整和新增的行政权力项目29项,县级对应省政府调整和新增行政权力项目3项。二是依法依规、高效有序推进权责清单工作。县政府部门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涉及52个部门共4958项行政权责事项。八都镇、黄桥镇、乌江镇、金滩镇四个扩权强镇试点乡镇政府权责清单,从2016年的167项精简至2017年的137项行政权力,精简了30项行政权力。双村镇等14个乡镇政府权责清单,从2016年的144项精简至2017年的116项行政权力,精简了28项行政权力。三是扎实推进各类证明清理规范工作。对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县政府40多个部门进行清理,共规范112项审批事项材料;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14项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的决定》(赣府发〔2017〕34号)要求,县本级相对应取消13项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四是开展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工作。县政府部门集中开展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工作,清理规范后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部门有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人社局、房地产管理局、国税局、消防大队共7个部门2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均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完善“一单两库”建设。一是组织全县32个执法部门参加业务培训,为一单两库数据录入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下发了《关于上报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函》牵头组织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要求,建立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同时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做到对抽查对象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全方位监管。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下发了《关于公布吉水县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32个部门全覆盖,共公布294项随机抽查事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

          2.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财政类信息公开。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吉水县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和2017年政府预算收支情况表。目前,我县已经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了所有信息公开主体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向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经批准后由县财政向社会公开,并对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主动向社会公开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具体项目、规模、管理办法和分配结果等。

          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核准信息公开。通过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社会公开涉及工程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信息。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公告等形式公开征地审批及公开程序、征收方案和补偿方案、违法用地查处过程及结果、规划修编和修改、规划成果、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和结果、土地供应计划、建设用地招拍挂信息公开,公开阳光规划、阳光征迁、阳光执法类信息,今年共公开信息50余条。大力推进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责任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社会监督电话和政策咨询电话,建立公开渠道,实行责任人信息公开,将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单位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向社会公开。

          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规范社会保险和救助类信息公开。县人社局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规范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

          四是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环保专栏等网络、电视和纸质媒体每日公布县城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截至目前发布空气质量信息240余条,公布出入境水、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水环境信息20余条;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10余件。扎实推进食品药品抽检抽验信息公开。按照《条例》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公布检验的信息包括产品合格的企业和不合格的企业、产品名称、检验项目、合格与不合格的检测值、生产企业及抽取样品的地点等。对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进行高风险、较高风险和一般风险的解读。不合格产品风险情况、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均在发布信息中注明,并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县民政局依法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内容包括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广、内容全、数量多,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已基本公开,所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相对较少。自《条例》施行以来,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3,已全部完成受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县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而产生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我县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里工作要点总体要求,进一步按照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对工作分解细化,制订具体措施,做好规范制定,加强工作指导,有针对性的抓好落实。

          1.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重点、热点公开,着重贴近群众,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方便群众获取和使用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并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学习培训。有计划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树立“阳光意识”,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突出“公开为常态,保密为例外”的法治精神。改变信息公开“形式多,实质少;结果多,过程少;原则多,具体少”的“三多三少”局面,使信息公开真正成为打造透明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手段。

          3.拓展公开渠道。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特别是重点领域的信息,督查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吉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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