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00000--2016-0021 | 分 类: | 县市区 | |||
责任部门: | 青原区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6-02-23 10:00:48 | |||
标 题: | 青原区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青原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青原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拟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www.qyq.gov.cn)以及青原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联系电话:0796-8106262;邮箱:qyzfb@beivbo.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要求,我区成立了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区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具体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督查等工作,由区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单位职责分工,区政府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区监察局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区政府规章及区级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梳理,区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根据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单位都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指定专门科室和信息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信息的清理、编制、上传和更新等工作,建立了区、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规范性、制度化轨道,在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基础上,我区完善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规范。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做到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二是采取专项督查和平时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今年开展网上督查两次,发布督查通报10期,及时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四)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区加大了业务培训指导力度。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QQ群,在QQ群中指导各单位信息员按照程序发布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格式规范。3月份召开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受训人员达100余人次,信息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区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共52个单位,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53568条,新增信息9261条,平均每个责任主体发布178条,区直各单位、部门及乡镇街道每月均上传信息10条以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区以区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开通了青原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有“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直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各乡镇街道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制度”、“通告公告”等栏目,其中“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共9个子栏目。
(三)信息公开形式
我区努力拓展公开渠道,在行政中心办公大楼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大部分部门单位也设置了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尽可能提供方便。我区还不断延伸政府信息查询触角,在部分乡镇街道和社区乡村也设置了电子触摸屏等设施,群众还可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的政府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我区逐一核查、审核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以及承接各自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所保留和精简事项情况,摸清底数,不留遗漏,形成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整个工作分自查梳理、核查和审核以及向社会公布三个阶段。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监管体系后,全部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受(办)理。经过清理,我区共有行政权力责任4051项(含市公路局直属分局111项),并已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我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专栏,全区各单位均按要求公布了2015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和2014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在“青原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青原区财政局”链接,设置“财经信息——专项经费”专栏,对下转移支付公开信息16条。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为方便公众查阅住房补贴信息,我区将青原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房贴明细表和公租房新建续建项目情况已发布至公告公示栏目中,累计政府信息公开共发布数据2条。青原区保障房各项政策均参照市政府统一制定的政策并实施,我区并未另行出台政策类文件。
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我区及时主动公开了重点建设项目审核批准信息59条,涵盖了工业、服务业、城建、社会事业等各个方面。这些信息及时完整的发布,极大地方便了项目单位、投资商和广大群众,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对2015年各月份社会保险征缴进度情况、各险种月度结余情况及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代码(2015年版)进行了公布,共发布信息12条。同时,我区121个村(居)委会均采用黑板、橱窗、喷绘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并公布区民政、监察、信访举报电话;重点做好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
6、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情况。我区国有企业为三个国有林场。我区及时发布林场主要业务工作、保障性住房的各项政策和信息,共发布信息20条。
7、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我区及时公布了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并公开了对两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辖区空气和水环境信息进行公开,每月发布环境质量月报;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面公开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信息,已公开环评信息172条(其中环评受理29条,环评审批129条,验收信息4条,其他环评信息公示10条),主动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4次。
8、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我区及时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布。现已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23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方案及总结(含工作进度、取得成效等信息)40余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政务动态)40余条、发布食品药品抽检抽验信息(公告公示)3条,并将食品药品执法依据、行政审批事项及流程图等信息在相关单位栏目中进行公布。
9、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情况。我区制定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依法管理,促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规范了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对全区社会组织201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年审,并对年审结果进行公告。2015年,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意登记成立了社会组织9个,同时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4个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撤销登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件,往年涉及青原区土地征用标准和财政预算,均办理完毕,并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认真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和及时,人民群众较为满意,2015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我区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规范操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附件:青原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青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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