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00000--2012-0014 | 分 类: | 县市区 | |||
责任部门: | 吉水县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2-02-17 09:10:36 | |||
标 题: | 吉水县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吉水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市信公办字[2012]2号)文件有关精神,我县编制了《吉水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水县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水县行政中心北三楼;邮编:331600;电话:0796-8689591;传真:0796-8689591;电子邮箱: jishui_zw@yahoo.com.cn)。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了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目前各部门开通子网站66个,各乡镇政府开通子网站18个,开通率达100%,政府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5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0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10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5个工作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各类责任主体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50633条,在全市各县(市、区)发布总量中排名第二,今年新增10211条,新增量也居全市前列,并已基本做到各县直单位和乡镇每月发布10条以上。
(一)政府信息公开所采取的措施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轨道。县政府成立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设在县政府办,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查,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克齐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谢晓东兼信息公开办主任,发改委主任许招满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政府办、县优化办、县法制局、县保密局、公开资源交易中心、县发改委、县史志档案局、县监察局、信息中心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县直各有关单位和乡镇都成立或指定了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全县专职或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达120余人,共举办培训班3次,建立起县、乡(镇)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2、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凡负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机构都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遵照《条例》精神并参照省、市有关做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既有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共计83个责任主体,其中乡镇人民政府18个,县直单位65个(吉水县移民局为新增责任主体)。
3、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我县在以会议材料形式汇编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同时,针对信息公开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突出重点,健全机制等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吉水县2011年度乡镇和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吉字〔2011〕65 号)、《关于举办全县信息员培训班的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11〕327 号)、《关于做好2011年吉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吉水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吉水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吉水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等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通道。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4、强化指导督查
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力度,确保了内容全面、格式规范、填报准确。7月份, 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按市里要求对我县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 “回头看”,对信息数量、发布质量、公开时效等全面进行了查缺补漏。我县采取座谈会,开设网上专栏、建立政务公开QQ群、实行网上互动、编发专题简报及向上报送信息等方式开展了二次实地督查活动;对有关存在问题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时常进行电话、网上督察;下发了关于上报单位信息员名单的文件,明确要求务必保持信息员队伍稳定,未经同意,不得随便更换人员;定期公布各单位信息发布最新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情况
参照省、市有关做法,我县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为主要载体,通过吉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和政务动态,努力推介吉水政治、经济和文化,开设政民互动栏目,增进了政府与市民的沟通。还通过《活力吉水》、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文化长廊宣传栏、公开栏、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场所、办事大厅图书馆等载体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既有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共计83个责任主体,其中,乡镇人民政府18个,县直单位65个。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各类责任主体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50633条,今年新增10211条,位居全市前列,详细情况见附表。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由于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广、内容全、数量多,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都已公开,所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相对较少。自《条例》施行以来,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多。2012年,我县将按照省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信息发布质量。要求字体统一(宋体5号)、首行缩进(2个字符)、整体对齐(包括顶格发布、两端对齐)、要素齐全、分类合理、内容准确、信息全面,正文内容除表格和流程图外不得以附件形式发布。
(二)公开时效。要求政务动态类和部门(单位)制定的文件类等信息在生成后5个工作日公开,其他类信息在10个工作日公开。督促各部门单位对领导信息、工作动态等时效性的强的栏目及时发布。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公开、假公开、应该公开、没有全部公开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六、其他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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