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1]1号)有关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泰和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累积统计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jxt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和县政府大楼一楼;邮编:343700;电话:0796-8638131;传真:0796-5332520;电子邮箱:thxxb@jxth.gov.cn)。
一、概述
2010年,通过各乡镇场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
2010年,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同时,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主体单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本部门单位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和加强工作机构,以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畅。作为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切实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
(二)配套措施进一步落实
2010年,一是强化督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以实地考核、网络监控、听取汇报、征求意见等方式为主,不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发布情况,对填报不规范、分类不准确和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同时,将检查结果公开通报。二是加强队伍。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单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保证信息员队伍的稳定性,同时通过组织培训,强化队伍的专业性。
(三)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
2010年根据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行了重新修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相关内容,使制度保障更标准、科学、实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各类责任主体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7573条,今年新增4695条。目前,政府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5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0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10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5个工作日。详细情况见附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从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看,以工作动态、法规文件和概况信息等三大类信息为主。
(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情况
凡负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机构都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参照省、市有关做法,在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还通过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场所、办事大厅、图书馆等载体,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2010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有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共计83个责任主体,其中,乡镇人民政府24个,县直单位59个。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由于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广、内容全、数量多,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都已公开,所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相对较少。自《条例》施行以来,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仅5条,其中,网上受理5条。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企业招聘、经济等方面问题,其中,已经主动公开的5条,占总数的100%;可以依申请公开的5条,占总数的100%。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申请人选定获取信息的方式(如:邮寄、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等),平均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没有超时办结件。2010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案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
2011年,我县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作用。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进一步健全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国泰和”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库,集中发布本县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