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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D00000--2018-0009 分 类: 县市区
        责任部门: 泰和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0-02-20 10:24:15
        标 题: 泰和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浏览:
        泰和县



        泰和县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吉信公办字〔2009〕7号)有关精神,现我县对照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本报告,特向社会公布《泰和县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和县政府大楼一楼;邮编:343700;电话:0796-5333133;传真:0796-5332520;电子邮箱:thxxb@jxth.gov.cn)。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09年12月31日,各类责任主体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2878条,今年新增4039条。目前,政府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5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0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10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5个工作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所采取的措施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条例》在我县全面、准确、有效地施行,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和县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电信局、县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督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息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县监察局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政府规章及县级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梳理、县信息中心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根据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指定了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据统计,全县专职或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达86人,建立起县、乡(镇、场)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2、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凡负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机构都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遵照《条例》精神并参照省、市有关做法,2009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既有各乡镇场及县政府部门、县直单位,共计83个责任主体,其中,乡镇场24个,县直单位59个。 

          3、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在以会议材料形式汇编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同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的通知》(泰府办字〔2009〕17号)、《关于印发泰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泰府办字〔2009〕263号)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各乡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通道。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4、强化指导督查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力度,确保内容全面、格式规范、填报准确;开展了实地督查活动,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电话、网上督察更是时常不断;下发了关于上报单位信息员名单的文件,明确要求务必保持信息员队伍稳定,未经同意,不得随便更换人员;并建立泰和县政府信息公开QQ群,以反映情况、交流信息、推广经验、促进工作;定期公布各单位信息发布最新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情况 

          凡负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机构都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参照省、市有关做法,在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还通过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场所、办事大厅、图书馆等载体,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2009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既有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共计83个责任主体,其中,乡镇人民政府24个,县直单位59个。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各类责任主体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2878条,今年新增4039条 。详细情况见附表。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由于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广、内容全、数量多,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都已公开,所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相对较少。自《条例》施行以来,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仅5条,其中,网上受理5条。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企业招聘、经济等方面问题,其中,已经主动公开的5条,占总数的100%;可以依申请公开的5条,占总数的100%。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申请人选定获取信息的方式(如:邮寄、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等),平均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没有超时办结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 

          2010年,我县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发布质量。要求字体统一(宋体5号)、首行缩进(2个字符)、整体对齐(包括顶格发布、两端对齐)、要素齐全、分类合理、内容准确、信息全面,正文内容除表格和流程图外不得以附件形式发布。 

          (二)公开时效。要求政务动态类和部门(单位)制定的文件类等信息在生成后5个工作日公开,其他类信息在10个工作日公开。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公开、假公开、应该公开没有全部公开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六、其他报告的事项。 

          附:江西省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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