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大明(1910~2008)今本市青原区值夏镇南田舍南村人。1929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村乡少先队队长、团支部书记、区土地委员、游击大队文书、副政委。参加红军后,历任红一方面军十二师、十一师团部党支部书记,十一师五团战时工作队队长、连指导员,公略县独立营连指导员、营长,赣江独立团营长,红一方面军八军团政治部总支书记兼总务科长,机枪连政委,红军步兵学校副特派员,陕北红二十九军特派员,陕北红军二团政委,陕北红军独立五师三团政委。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抗日支队政委兼支队长,抗大三大队七队副队长,一大队五队指导员,抗大总校干部分配股股长,抗大三分校干部科科长、校务处处长,中央军委二局副局长,中央军委办公厅秘书处处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二野六纵队四支队政治部主任,十七旅政治部主任,十二军三十六师副政委,南京公安学校副校长,南京市公安部人事处处长,重庆市公安局人事处处长。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重庆市公安学校副校长,西南公安部政保处处长,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政治委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重庆市委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中共重庆市委常委、市监委副书记,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重庆市纪委第三书记,重 庆市委顾问,市政协主席,市顾委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