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丰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努力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格局。
高位推动,强力推进。切实加强对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矿山生态修复领导小组。统筹相关部门力量,及时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为科学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规划带动,因地修复。为加快矿山生态修复,实现矿山生态全域治理目标,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原则,聘请专家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全面实行“一矿一规划”“一矿一方案”,出台了《永丰县全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方案》,预算总投资518.58万元,计划治理总面积511.38亩。
部门联动,联合惩戒。为确保露天矿山修复工作高质量推进,建立了以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的矿山生态环境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对矿山企业道路硬化、按标装载、生产线封闭等工作进行联合督促指导,对超层越界开采、扬尘噪声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县环委会、安委会等下发通知书责令矿山企业进行整改,做到一体化监管、一体化惩戒,规范矿山开采秩序。
多轮驱动,成效明显。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绿化”的复绿模式,督促矿山企业对边坡、平台等进行覆土、绿化。严格执行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制度,对不履行矿山复绿或未达到要求的矿山企业,由政府引进第三方复绿中介机构强制复绿,费用从矿山所缴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中支出,不足部分由矿山企业承担。目前27座废弃矿山已开展覆土回填、平整土地、播撒草籽、种植湿地松等修复措施,主体修复工程已基本完成,修复面积约51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