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召开“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有效落实。2022年12月15日上午,县河长办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召开2022年“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
首先,县水利局党委委员、河长办专职副主任胡小春同志通报了我县2022年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总体来看,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河湖面貌有较大改善,重点河段水质稳中向好。
县检察院李善民同志做报告,2022年峡江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完善工作机制,与县林长办共同建立《“关于联合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并持续深度融合“河湖长检察长”。
公安局副局长肖勤认为:“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建立,代表峡江县河湖长制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其次,与会人员对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进行了讨论。会议提出,要准确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增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管水治水责任。同时,要与各相关行政机关做到信息共享,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河湖环境保护监管合力,共同打造峡江河湖长制保护示范区,为美丽峡江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