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勤
党委委员、副局长
主要分工:负责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中介机构监管、“放管服”及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分管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科、规划财务科、科技信息化科(行政服务科)。
领导简介:男,汉族,1968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