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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日报(8月23日4版):法治人防进行时—我省以法治引领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省人防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23 10:32:50 点击数: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今年以来,我省积极推进人防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一揽子修改工作。2021年5月28日,第68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修改了《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2021年7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修改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下称《实施办法》)。

        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李绪先指出,人防法规规章一揽子修改解决了多个制约人防发展的“卡脖子”问题,更好地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有力推动我省人防法治水平的全面提升和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统一标准:进一步明晰人防易地建设费  减免优惠政策和民用建筑范围 

        “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优惠政策,之前《实施办法》与《管理办法》规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我们自己有时候也不知道参照哪个规定执行。”省内一设区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另外,相比较《实施办法》,《管理办法》将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物流设施排除在民用建筑范畴之外,既不需配建人防地下室,也不需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给人防工作带来了困惑。

        针对这一现状,我省对《实施办法》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作了修改,修改后二者就易地建设费减免优惠政策做到了一致,清晰明了,有助于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人防部门遵守和执行。同时,对民用建筑范畴统一界定为“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新建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物流设施必须履行人防义务。

        简化流程:进一步理顺工程施工许可、  质量监督关系

        “现在办施工许可证,比以前快了不少,挺方便的!”8月17日,南昌市某公司负责人在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高兴地说。

        这一切得益于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与《管理办法》。据了解,根据原规定,未经人防部门报建联审,住建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而新规定仅要求住建部门在颁发施工许可证之前告知人防部门,由人防部门根据推送的颁发施工许可证信息对建设单位落实“结建”政策情况加强监管,有效简化了民用建筑项目报建联审流程。

        这是省人防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省人防办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行政干预,放宽和规范人防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企业与群众办事时间和办事成本,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专业性强、人才缺口大、工作任务重……这是我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难题。为此,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该项工作可以委托具备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定额管理能力的专业技术机构承担,并由该机构依法出具工程质量书面报告。各级人防部门根据出具的书面报告,对质量合格的人防工程出具竣工验收认可文件。

        优化管理:进一步调整人防易地建设费使用范围、  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管理方式  

        人民防空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人防建设不仅包括人防工程建设,同时涵盖指挥场所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宣传教育、训练演练、战备值班执勤等。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与《管理办法》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使用范围由专项用于新建、改建、维修城市人防公共工程改为专项用于人防建设,此举有利于增强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推进人民防空体系化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与《管理办法》还将平时使用或者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中事后备案。原规定需相关单位向人防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才可使用或者开发利用人防工程。

        有关专家认为,此次人防法规规章一揽子修改,从社会关注的政策堵点、政务服务的机制漏点、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等方面进行了回应,优化了法规、完善了机制、化解了矛盾,蹄疾步稳开创我省人防事业发展新局面。

        提升水平:我省人防法治建设亮点纷呈  

        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

        人民防空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工作又是人防建设的基石。近年来,我省以法治建设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人防法治化管理水平,以“法治人防”助建“护民之盾”,推进我省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制度建设优化法治环境。围绕人防高质量发展,省人防办先后出台《江西省人民防空政务服务流程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全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江西省城市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导则》《江西省人防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防疏散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循法律依据,不断发挥法治在人防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以优质服务强化法治保障。推行证照分离,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升人防政务服务水平。针对审批环节多、程序复杂等问题,省人防办坚持分类施策,引导建设单位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申请办理有关事项。如今,证照分离、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制等服务模式在我省人防部门落地开花,得到我省企业和群众一致好评。截至目前,我省人防政务服务1/3事项当天办理完毕,2/3事项不超过3天,最长的不超过5天,比法定办理时限压缩75%以上。

        以完善监管筑牢法治根基。推行“互联网+监管”建设,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每年,省人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平台,对人防6类20余家企业开展检查,并将人防信用建设情况纳入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人防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氛围,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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