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以前的店名用不了,还要重新起店名、做门头,担心失去原有客源,没想到现在可以直接变更经营者,既快捷又帮我们节约了成本。”郭女士从万安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变更经营者后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激动地说道。
2月6日,郭女士在万安县市场监管局芙蓉分局提交了变更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申请,当场便拿到了变更后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据了解,这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万安县颁发的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郭女士所享受到的便利,正是国务院出台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后为个体工商户带来的福利。过去因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经营权的特殊属性,个体工商户若想变更经营者,需要先将旧的营业执照注销,再由新的经营者提交一整套新的登记材料重新申请设立登记,相关许可证、公章、银行开户等都需重新办理,费力又费心。
如今,通过调整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解决了过去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需要注销再新办等手续繁琐的问题,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字号、商誉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极大地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目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业务正式于“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与“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同步上线更新。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业务既可采用“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的方式办理,也可采用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方式办理。
接下来,万安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在政策宣传上再发力,在政策落实上再加压,在政务效率上再提速,对标一流,靠前服务,擦亮“办事不用求人、依法依规、便捷高效、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
稿 源:万安县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张入文、刘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