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庐陵新区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庐陵新区管委会窗口)予以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陵新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D座五楼;邮编:343000;电话:0796-8938055;电子邮箱:xqdzb2012@126.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庐陵新区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新区各局、室、部、分局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认真组织学习《条例》文件精神,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庐陵新区政务信息。二是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庐陵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局、室、部、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联系,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同时还明确各局、室、部、分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局、室、部、分局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庐陵新区依据《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有关要求,认真编制和完善了《庐陵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庐陵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是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审查、考核、责任追究和年度报告等制度,对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审查方式和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流程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将相关内容纳入了《庐陵新区管委会机关管理制度》。
2.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对上报信息,力求要素齐全、内容准确、信息全面,不合格的信息一律不上网。在平台操作上,认真对照相关格式要求,对每条信息的字体、首行缩进、整体对齐、正文内容等都在认真进行编辑后分类上网发布,确保了信息的质量。
3.强化信息公开时效。信息生成后,各局、室、部、分局信息员第一时间报至新区党政办公室,再经相关审核确认后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做到了政务动态类和单位制定的文件类等信息在生成后5个工作日公开,其他类信息在10个工作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庐陵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计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371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93条,占25%;工作动态类信息217条,占58.6%;人事、财经及其他信息61条,占16.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新区未收到请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没有出现不予公开范围的信息被公开的违规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新区执行《条例》规定严格,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新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为使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新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采取务实高效的多种措施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提升业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3.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4.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