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水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加快水运建设高度重视,我省水运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时期,一批大型水运基础设施项目相续建成投运,沿赣江段新建的5个大型水运、水利枢纽项目,其中4个项目超200亿的投资在我市落地,我市赣江段基本达到三级航道通航条件。同时,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6日印发了《关于深化高速公路、水运项目投融资改革若干意见》(赣府厅发〔2021〕42号),《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若干意见》和《条例》中都具体阐述和划分了地方政府在水运管理及发展应承担的责任和相关规定。因此,市委市政府对水运建设及发展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强调要加快水运交通事业的发展。2020年,市政府与省港口集团签订了关于港口建设的框架合作协议,商定由省港口集团新建我市天玉、张家渡、醪桥、王家、吉州砂石五座码头,但除吉州砂石码头外,其它码头均未有实质性进展;同时,现有码头吞吐能力不足、煤炭等散货装卸能力不足和缺少集装箱装卸能力的问题未得到解决;加上赣江吉安段三级航道尚未完全实现全河段、全时段通航,我市通过赣江直达江海的目标尚未实现,水运企业货源“两头在外”不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现象突出。以上制约水运行业发展的因素和要素均需要市政府出台积极的政策予以引导和扶持。
二、出台目的
大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和绿色运输发展,本着“宜水则水”的原则,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水路有序转移,集疏运辐射功能稳步提升。打通吉安至上海、宁波等沿海口岸城市水水联运通道,促进全市进出口货运量稳定增长,将吉安港打造成中部地区公铁水联运枢纽港口,助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支撑我市加快融入现代流通体系和国家物流网络系统,服务地方产业优化布局和经济快速发展。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深化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江西省“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按照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一二三”总体工作要求,以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积极抢抓浙赣粤大运河世纪水运工程战略机遇,提前谋篇布局抢占水运交通发展制高点,培育水域先发新优势,科学合理整合和开发水运资源,构建政府引导、综合施策、市场驱动、协同发力的水运行业发展新格局,助力革命老区经济产业振兴发展和赣江中游生态廊道建设。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到2025年,在全市赣江河段实现全时段、全河段三级航道通航的基础上,加快提高禾水、恩江等支流的通航能力,形成干支衔接、一干多支的航道网络。统筹加快吉安港口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港口体系,港口通过能力力争达到1400万吨、10万标箱。按照匹配航道等级和加快船型标准化要求,不断推进运输船舶发展和运力结构优化,总运力突破100万载重吨。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加快推进吉安港口优化布局,构建现代化港口体系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开创水运经济和临港经济共同发展新局面、加快完善港口运输设施体系,形成高效便捷的运输网络、加快培育水运产业,激发水运市场活力、加强水运货源组织,引导“宜水运输”货物向水运聚集、提升水运行业保障治理能力,构建安全绿色水运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扶持机制。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水运高质量发展纳入各县(市、区)高质量考核评价。
四、执行标准
实施方案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高速公路、水运项目投融资改革若干意见》和《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制定
五、惠民利民举措
一是支持公水多式联运。对货源企业货物从企业到吉安港口之间的公路运输按0.2元/吨·公里给予公路运输运费补贴扶持,二是支持发展集装箱水上运输。按200元/标箱的标准给予码头经营企业补贴扶持和给予货源企业每标箱5元/公里运费补贴扶持,三是扶持公共定点班轮稳定开行。扶持航运企业稳定开行吉安港新干港区、中心城区港区、泰和港区至九江港、南昌港的公共定点班轮航线,自正式运营起给予三年市场培育期,按照100%、90%、80%退坡,由市财政和码头属地财政按50:50的比例分担。定点班轮每周开行1-2班,按月考核按季申报,每月总吞吐量达到200标箱或4000吨,按照新干港区至九江港2.2万元/往返航次、新干港区至南昌港1.4万元/往返航次;中心城区港区至九江港2.5万元/往返航次、中心城区港区至南昌港1.5万元/往返航次;泰和港区至九江港2.6万元/往返航次、泰和港区至南昌港1.6万元/往返航次予以奖励;未达到的该月所有往返班次按照15元/公里给予航运企业运营补贴,四是鼓励水运运力发展。对于长期经营(每年10个航次以上)吉安往返南昌、九江及长江沿线港口航线、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航运企业新建适合我市航道条件的标准化船舶,由市财政按船舶总吨位予以200元/总吨奖励;对于公司注册地在吉安的航运企业新建或购置外省籍3000载重吨及以上且船龄在10年以内的内河普通货船由市财政按80元/总吨予以奖励,领取奖励资金的船舶5年内转卖移籍需按服务年限比例退回已领取的奖励资金,五是加强水运从业人员培训培养。大力推动航运企业从业人员定向招工培训工作,扶持和奖励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及相关机构在吉安开办船员培训机构,具体扶持政策和奖励金额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对与市内航运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户籍所在地在吉安的人员参加培训后取得相关证照由市财政按照培训费的80%给予补贴,全市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如有超出年补贴总额不变,根据完成培训人数和科目费用降低补贴标准后执行。六是大力支持外贸企业货物水水联运。对我市外贸企业货物通过吉安港水运进出口的,在享受省、市(包括其他市)“三同”政策和我市支持发展集装箱水上运输运费补贴扶持外,由企业属地财政再给予进出口外贸企业200元/标箱的奖励。
咨询电话: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科893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