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各级领导有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在全市公安机关交警系统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宗旨,结合公安交警实际,从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从群众最关注的问题抓起,用心倾听群众意见,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高便民、利民、惠民质效,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体现在履行公安交警主责主业上、体现在深化公安交警“放管服”改革上,体现在便民利民实践中,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上率下。从各级公安交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起,“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基层大、中队先行先做,点面结合,全面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新期待,不断深化公安交警“放管服”改革,完善办事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行政审批、证照办理、窗口服务、执法规范方面,及时推出一批优质高效便捷的便民利民措施。
(三)坚持务求实效。以推动“放管服”改革、交警融合等为重点,组织各级公安交警门和广大交警、辅警用心听取群众意见,真心实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支队成立由市局党委委员、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陈建国任组长,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海军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科,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实践内容
(一)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跨省通办和进度、结果网上查询。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跨省通办”及全流程网办;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出具相关证件电子化信息的予以认可。进一步畅通事故处理告知服务渠道,事故当事人各方、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三类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的相关功能模块查询事故处理进度、结果。
责任单位:支队秩序科、各大队
完成时限:已实施,按要求继续深化落实
(二)试点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支队车管科、各大队
完成时限:2022年上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
(三)便利老年人享受线上线下交管服务。优化网上代办代查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手机APP帐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代查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提升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便捷性。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在车辆管理所等公安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或者专门窗口,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交管12123”手机APP亲友代办服务功能按照上级统一系统升级时间要求执行。
责任单位:支队车管科、各大队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专门窗口)
(四)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推进与军队和武警部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警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责任单位:支队车管科、各大队
完成时限:按照厅局统一部署安排执行
(五)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或者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对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责任单位:支队车管科、各大队
完成时限:按厅局统一安排部署执行
(六)推行业务办理委托书电子化。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需要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方便群众即时委托、远程委托、异地委托办事。
责任单位:支队车管科、各大队
完成时限:按厅局统一安排部署执行
(七)优化车驾管业务告知服务。对驾驶证审验、换证和机动车检验、报废四项车驾管业务,提前三个月进行每月定期短信告知(通知系统登记的驾驶人和机动车联系方式),提醒当事人及时办理驾驶人审验、换证和车辆检验、报废业务。
责任单位:支队车管科、各大队
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八)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学法减分和公益减分。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学习考试,和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违法记分。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法制教育,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支队法制科、各大队
完成时限:已实施,按要求继续深化落实
(九)推行交通安全宣传服务。组建交通安全宣传队,组织开展巡回宣传活动。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点,组织编写系列宣讲课件、音视频宣传资料,充实宣讲内容,有针对性地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驾校、进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
责任单位:支队宣教科、各大队
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十)深化“交所融合”改革。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增加授予派出所部分适用简易程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权等执法权力,协调镇卫生院开展体检业务,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协助派出所做好执勤执法装备保障。
责任单位:支队秩序科、车管科、各大队
完成时限:8月底前
(十一)规范文明执法,积极回应社会诉求。进一步加强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对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除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外,还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提出。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在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责任单位:支队秩序科、各大队
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交管部门要把完成好实践活动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科学统筹谋划。要坚持上下联动、科学统筹,做好各层级、各环节、各项目、各举措的有效衔接;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从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活动内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方面对本单位办实事、解难题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做实、做深、做细。
(三)凸显自身特色。要聚焦主责主业、职责范围、群众需求、工作特点,在完成规定活动内容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的自选动作,创新为民服务举措,坚决防止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简单套用一个标准、一个模式,不断增强实践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多样性。
(四)提升服务质量。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办理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主动了解群众困难诉求,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建议,逐一梳理,拉条挂账、精准施策、销号管理,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以务实工作推出更多更好的服务举措,不断提高便民、利民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