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O
答(补)疑书——001
各潜在投标人: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做出如下答(补)疑:
1、删除原招标文件内页码第136页“四、投标保证金”格式内容,保留原招标文件内页码第137页“四、投标保证金”格式内容(格式见附件)。
2、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3、本《答(补)疑书》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补)疑书》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补)疑书》为准。
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
附件:
(招标人名称):
我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