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万福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12.1.1说明事项中第7条第⑨建造师、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同时需网站截图,确实因系统原因无法截图的须提供社保局加盖公章的相关公告或证明材料);
变更为:
建造师、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答疑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吉安县万福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