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溪河新干段水质巩固提升项目
补遗说明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龙溪河新干段水质巩固提升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2 “材料供应要求:所有主要材料管材等均由甲方提供。施工前必须检查各种材料的来源和质量,所有材料都应按现场取样检测,经质量认可后方可订货。”现修改为“材料供应要求: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品牌、规格在采购前必须征得建设单位确认。施工前必须检查各种材料的来源和质量,所有材料都应按现场取样检测,经质量认可后方可订货。”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说明事项第9点中“(12)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生成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有效(信用信息报告必须有明确生成日期,生成日期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否则无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现修改为“(12)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生成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有效(信用信息报告必须有明确生成日期,生成日期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否则无效)。未提供查询结果或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新干县大洋洲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