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大坑自来水厂工程
招标文件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1、遂川县大坑自来水厂工程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里1.2.1.19项计量单位由m3调整为10 m3,工程量结算时据实结算。
2、招标文件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8点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1.4条“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工程量清单中的4.8项电气设备不用报价,专业暂估价45万元固定报价即为电气设备的报价,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控制单价计算。工程量清单里其它未显示工程量的项目可不用报价,如在后续施工过程有此项工程量产生,按实际工程量*控制单价计算。
现修改为:工程量清单里专业暂估价45万元固定报价即为4.8项电气设备的报价。工程量清单里未显示工程量的项目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工程量填写为0。
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遂川县大坑乡民兴水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