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牛押坑、早元等4座水库巩固提升工程(第2标段:泰和县早元水库、龙岩寺水库巩固提升工程)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招标公告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8)根据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该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更正为 “(8)根据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该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的“8、根据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该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更正为 “8、根据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该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 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泰和县水利局(泰和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