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赣中商贸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补疑说明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2021 年 9 月29日发布的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说明事项“第5点⑧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现修改为“第5点⑧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说明事项“18、特别注意事项第(5)点投标单位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修改为“18、特别注意事项第(5)点投标单位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投标人须将电子保函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吉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