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将投标单位对井冈山新城至茅坪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1、招标文件中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中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由投标人自行到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并附在本表后)。目前检察机关不会开具证明,是否要对本条进行修改?
答:因检察机关已取消为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招标文件中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中本条修改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
问:2、清单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有关内容的取费费率为多少?
答: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的取费费率为:
1、建筑工程一切险为工程清单第200章至700章合计金额,费率暂按1‰计取。 2、第三方责任险按100万元投保,此保险费率按保险费率的3‰计取。
3、竣工文件及施工环保费为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700章合计金额,费率暂按2‰计。
4、安全生产费为工程清单第200章至700章合计金额,费率暂按1%计取。
5、临时便桥24m单价及合价按31808元计取,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600m)单价及合价按70833元计取,不得修改。
井冈山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