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绩效评估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基石,今年以来,泰和县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前移绩效管理关口,严格按照“无绩效不预算”原则,要求预算部门(单位)必须对新增重大支出的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从源头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一体化,积极探索事前绩效评估,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加快构建“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探索“评估”管理,增强决策科学性。该县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报预算的必备条件,2022年8月印发了《泰和县县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全县预算部门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要求预算部门(单位)拟新出台重大项目和政策、新增500万元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年度预算增幅达到30%或增加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延续执行三年以上的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今年10月,财政部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实施事前绩效评估,评估项目资金1013.19万元,比单位预估资金减少1586.81万元。
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评估质量。该县要求预算部门单位应成立评估组,按照事前绩效评估准备、实施、报告三个阶段,制定事前评估工作方案、资料收集、组织论证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由县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进行初审,绩效股牵头成立评估复核小组进行复审。在评估内容上更加突出绩效重点,从现实需求,筹资的合规性,投入方式的合理性,投入规模与现实需求、产出、效益的匹配程度等方面设置评估报告框架,丰富报告内容,确保评估内容的完整、评估结论的客观真实。
建立挂钩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该县结合2023年预算编制,根据绩效评估报告,压减预算支出,审核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政策和项目,可安排预算,审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政策和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库,不得安排预算。在评估项目选择、时间安排、工作程序等方面做好与年度预算评审工作的衔接,确保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在预算安排中的实际运用。将评估结果直接与项目金额挂钩,核减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资金分配结构。将评估结果作为2023年政策和项目预算的重要决策依据,推动财政管理朝着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