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00150-03-2022-0063 | 分 类: | 机构设置 | |||
责任部门: | 市局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9-28 09:18:23 | |||
标 题: | 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主要职责(单位介绍)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相关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房产交易工作。贯彻和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定和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上级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负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市级和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测、监管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登记。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没给执法检查活动,对市中心城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执行情况等进行跟踪督查,依权限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指导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根据上级部署,继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十六)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所在地党委协助管理。
(十七)承担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八)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九)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落实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市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服务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稿、文电、公文、档案、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工作协调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
负责人:肖庆辉 办电:0796-8239929
(二)人事科。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承办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的领导班子及相应职级人员的有关管理事务;指导全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樊斌 办电:0796-8253657
(三)法规与信访科。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涉及自然资源工作的接待来访人员、受理及法定分类处理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和督查、督办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负责人:罗良勇 办电:0796-8236315
(四)财务与审计科。承担相关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负责人:刘娟 办电:0796-8236316
(五)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土地、水、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组织实施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承担全市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题监测。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料、遥感监测数据的集中采购(采集)、生产和共享应用。组织建设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并提供信息共享。负责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负责人:胡淑勇 办电:0796-8212191
(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监督全市水流、森林、草地、荒地、滩涂、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市级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登记。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负责人:林海燕 办电:0796-8211558
(七)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审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负责人:张学优 办电:0796-8211560
(八)国土空间规划科。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负责市域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跨县区行政区等重点区域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地下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规划数据的统计工作。指导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和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负责权限内相关规划的审核及报批工作,监督管理规划行业。指导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等工作并监督实施。
负责人:熊湘琼 办电:0796-8269729
(九)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拟订开展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承担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预审、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负责拟订市中心城区用地规划条件以及核定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指导县(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及用地预审初审工作。
负责人:曹勇 办电:0796-8261271
(十)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拟订城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详细规划的审批、规划许可证核发以及规划验线和复验、竣工规划核实等规划批后监管工作。指导县(市)城乡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人:诸伟 办电:0796-8211562
(十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查,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土地征收征用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承担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负责人:陈章斌 办电:0796-8236320
(十二)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科。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市级和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拟订地方性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权限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矿种采矿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市探矿权、采矿权管理,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光炫 办电:0796-8253658
(十三)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拟订矿产资源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登记、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人:吕筠枫 办电:0796-8259293
(十四)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拟订市级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基础测绘管理政策和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建立和管理本市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组织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组织“智慧吉安”数据库建设与更新。负责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拟订全市规划、土地评估、测绘等行业管理政策和制度。协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组织开展全市联合测绘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管理。管理测绘项目备案。组织、指导应急测绘保障。统筹管理自然资源大数据建设。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负责人:郭建人 办电:0796-8233939
(十五)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市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承办市内跨县(市、区)林地承包经营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协调跨市山林权属争议案件处理。
负责人:曾宽明 办电:0796-8211563
市自然资源局吉州、青原、庐陵新区分局为市自然资源局派驻机构。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行政编制4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总规划师、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吉州、青原、庐陵新区3个分局局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办公地点: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吉州区城南新区井冈山大道新77号
负责人姓名:周光武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6-8211559、823456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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