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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9-15 15:41:51  来源: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市场监督管理局

        ​履行义务不到位消协助力退学费

         【基本案情】2020119日至20日,吉安县消协通过电话、来访、网络等方式共接到消费者肖某、凌某等25名家长的投诉,反映他们为孩子在吉安县某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参加英语培训,后该培训机构因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培训辅导义务,经多次与该培训机构协商,一直达不成一致的处理意见。无奈,学生家长向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退回多收的学费或继续开课。截至28日,县消协陆续接到要求退费的家长人数达44人,其中金额明晰的40人,不详细的4人,共计金额:78231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县消协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展开了调查。经查:该培训机构从20181月开始招收学员,进行英语辅导,学员多达上百人。202015日,115日,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先后两次在家长微信群中发出通知,宣布春节后暂时不开课并承诺将退还未培训的课时学费。但消息发布后,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却一直不接听家长的电话,也不回家长微信。

        县消协工作人员经多方努力终于打通了该培训机构负责人电话,该负责人表示在外地,不能前来处理,说账上没钱,要宣布破产,退不了费。于是,县消协工作人员开展了现场调查,通过调取该培训机构财务账户,发现201911月份,该培训机构账面上还有资金14.3万余元,并且直到202014日仍在收取学费。调查中发现,共有78名学生应该退还培训费,金额合计98728元。

        县消协通过调查认为,该培训机构存在故意隐瞒事实、欺骗学生家长的情况。经县消协多次约谈该培训机构合伙人,组织投诉人、被投诉人双面对面沟通、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培训机构同意退还学费,并承诺在县消协的监督下退费。截止2020214日,该培训机构共计退还67名家长学费89856.7元。其余11位家长因疫情原因不能现场核实,待核实后办理退费手续。20204月底,所有学生家长全部退还了应退培训费,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预付式消费应谨慎  切莫贪小失大

        【案情简介】20199月份以来,吉州区消协陆续接到100多位消费者投诉,称在吉州区永杰水果店(影城店和阳明店)办了充值卡(办卡时赠送的优惠券),办卡时约定可在其吉州区内的四家门店持卡消费。现该阳明店已经关门,其它门店也不让用卡消费。消费者多次找该店面负责人解决问题,要求退回卡内余额或继续消费,但一直得不到答复,于是向区消协投诉。接到投诉后,区市场监管局、消协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调查,永杰微果吉州区影城店、阳明店、鹭洲店,青原区青原店是江西果微商贸有限公司的4家门店,该公司成立于20197月,营业后短短两个月就出现了消费者群体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2019920日吉州区市监局、消协组织7名消费者代表与江西果微商贸有限公司法人邹某现场调解,邹某称,因为股东经营纠纷正在打官司,目前没有能力退卡费,双方无法就退回卡内金额达成协议。区消协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解决消费充值卡纠纷。2020315日,吉州区消协再次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该公司吉州区影城店的永杰微果会员持卡金额总共有60多万,会员少的有充了500元,多的充了4000元的,该店不让会员持卡消费还说要打人,希望区局、消协派人到现场处理。吉州区市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劝阻,化解矛盾。2020317日,区局、消协再次组织江西果微商贸有限公司法人邹某与充值卡会员进行调解,初步达成协议:(1)江西果微商贸有限公司保证从202041日起持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2135名投诉人预付充值卡内金额在12个月内平均消费完,卡内金额600元以下的,每月最高可消费50元;(3)江西果微商贸有限公司如果未持续经营1年以上,该公司将无条件以现金形式返回投诉人充值卡内未消费的余额;(4)投诉人考虑到江西果微商贸有限公司重新经营困难,自愿放弃预付充值卡时赠送的优惠券的使用。2020325日,区消协再次组织135名充值卡会员代表和江西果微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就协议方案进行了沟通,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确认了317日初步达成的协议内容,并签订了投诉调解书。

         

        经营不诚信  后果很严重     

        【基本案情】2020214日,眉山市汪先生在某网店购买了5000瓶酒精消毒液,用于捐献湖北疫区医院、公益组织。收到货后却发现该批酒精消毒液包装劣质、质量存疑且跟客服提供的产品图片不一致,产品资质不全,汪先生认为该批酒精消毒液是劣质产品。汪先生立即与商家联系,要求退还所有货款,协商无果,于是向青原区消协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汪先生投诉后,青原区消协人员及时与经营者取得联系,确认汪先生反映情况属实,于是依法组织双方调解。工作人员耐心向经营者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内容后,经营者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同意退还汪先生所有货款36000元,汪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同时,区消协将案件线索移交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

        黄金“一口价”  消协调解换足金

        【案情】消费者罗某于2020627日在某黄金首饰店用传统足金购换了一个“一口价”3D黄金手镯,价值13481元,回家后发现克数与价值不符,第三天去店里要求更换按克数计价的黄金手镯,但与商家协商无果,故投诉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我中心多次进行沟通,并组织双方到我中心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达成一致:扣除300元折旧费,更换一个按克数计价的黄金手镯,消费者表示满意。

         

        此“药酒”非彼“药酒”赔偿处罚受教训

        【基本案情】2020414日,消费者周某向永新县市场监管局投诉,反映他在某超市购买了2瓶保健药酒,回家后家中小辈发现该产品不是保健品而是食品,而且添加了鹿茸、洋参等药材,因担心药酒有质量问题故与商家沟通要求退款,一直协商未果。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诉后,辖区工作人员对该超市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就周某诉求组织了调解,最终,该超市向投诉人做出了3300元赔偿,并因涉及经营非法添加药材的食品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疫情期间要求退定金遭拒 

        青原区市场监管局解纠纷

        【基本案情】2020212日,消费者(上海市李先生)通过电话联系向江西某公司定购了100件(2万瓶)酒精,100ml/瓶,价格8/瓶,通过公账转款交付了5000元定金,当事人双方约定好2020213日发货,可到交货日期被方公司来电告知不发货,据消费者了解100ml/瓶的酒精平时价格是1.5/瓶,称疫情期间被方公司哄抬物价,要求查处。同时请求青原区市场监管局帮忙退还定金5000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在接到消费者李先生的举报后,青原区局公平交易监管科执法人员以电话方式与江西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进行了沟通,得知消费者举报内容属实。同时消费者也提供了与被举报公司微信购货记录清单上比较清晰记有各项定制的数量、单价、金额,定金伍仟元和交货日期约定的事项。这是约定合同,属于商家违约在先。青原局公平交易监管科执法人员依据新《消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江西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进行了普法教育。王先士答复立即退还消费者5000元定金,保证让消费者满意。该当事人涉嫌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已立案另行查处。


                疫情购房引纠纷     青原区市监局解忧愁
            
        【案情】2020326日,青原区市监局接到市长直通电话关于吴某购房退款投诉2020224日,疫情期吴某在青原区某时代城接待中心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款交了274781元,售房人员告知一个月可签订购房合同,由于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导致吴某未能如期签约合同,至使情绪激动下与售楼人员产生唇舌误会,强烈要求全额退款,双方数次交涉无果,吴某只好四处申诉,但相关部门协调均未如愿。
           
        【处理过程及结果】青原区市监局接到市长直通电话转办件后,立即委派区局公平交易监管科调查处理。经查,该时代城接待中心企业证照齐全且有效,执法人员与商家就投诉进行了核实,据商家反馈,确实是由于疫情原因导致吴某签订购房合同延误,加之售楼人员也没有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至使吴某情绪激动提出全额退款。经确认吴某投诉情况属实。区局公平交易监管科从有利于疫情防控、有利于和谐稳定,有利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出发依法组织双方调解,执法人员依据新《消法》《合同法》,和中消协《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时期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向双方进行讲解,通过执法人员讲解和说服工作,商家同意参照不可抗力相关规定,退还吴某首付全款274781元。

        道路施救及时,多收救援服务费应退

        【案情】2020318日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投诉举报平台分流派单:“2020124日,我们两的粤B6***广本风锋(王**的小车)和汉唐四轮电动车在遂川县新人民医院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由体育365网投_365bet365用址_365bet官网提现说维护**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将我们的车子拖到沙子岭车管所停车场,该公司共收到1600元拖车费,我们认为收费偏高不合理,要求按正常标准收费,退回多收的费用。”

        【处理过程及结果】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诉后,及时受理并开展调查认定当事人投诉情况属实。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西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9]1032号)有关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项目:拖车费 一类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7座及以下(含7座)客车,160元(含10公里作业费),作业费10/公里;***

        吊车费 一类车,1800/每趟次;***。该公司未对投诉人车辆进行吊车服务,只能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投诉人拖车费160/*2320元,但该公司收取投诉人1600元拖车施救费超标准1280元。经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管执法人员对该服务公司负责人进行《价格法》有关法条宣讲后,该服务公司将多收的拖车施救费共1280元退还给投诉人。

        网络购物需谨慎   消协出手保权益

        【案情】消费者杨某于20199月在淘宝某网站购买了一套祛痘产品,价值4000元。当时与客服联系,对方承诺会跟踪治疗包治好,但用后发现身体不适,与商家协商几个月无果后,故投诉要求退掉剩下的产品。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我中心多次进行沟通,并约谈了被诉方企业法人,调解达成一致:经营者同意退货退款,为消费者退掉了剩下价值2000元的产品,消费者表示满意。

         

                  酒精质量存疑     市监局帮助维权
             【案情】 2020214日,眉山市汪先生在网店注册企业名为(江西某公司),购买5000瓶酒精消毒液灵用于捐献湖北疫区,医院、公益等组织,但收到货后发现质量和包装劣质,且跟客服提供的产品图片不一致,产品资质不全,认为是劣质产品。汪先生立即与商家联系要求退还所有货款,然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请求青原区市场监管局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诉后,青原区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监管科执法人员及时与经营者取得联系,积极调查,确认汪先生反映情况属实。而后依法组织双方调解,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法律普及,最终,在区局公平交易监管科调解下,经营者同意退还汪先生所有货款36000元。汪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赞许青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办事高效。其二,区局公平交易监管科目前正在进一步对经营者(江西某公司)有关产品质量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